PRIVACY

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

株式会社 东洋(以下,”本公司”)在本网站上提供的服务(以下,”本服务”)中关于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制定以下隐私政策(以下,”本政策”)。

第1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所指的”个人信息”,有关存活的个人的信息,包含能够通过该信息中包含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其他描述等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以及面部特征、指纹、声纹相关数据,以及从该信息单独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健康保险证的保险号码等信息(个人识别信息)。

第2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法)
本公司在用户注册时,可能会询问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银行账号、信用卡号、驾驶许可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此外,本公司可能会从与用户进行交易的合作伙伴等(包括信息提供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等,以下,”合作伙伴”)收集包含用户个人信息的交易记录和支付信息。

第3条(收集与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为了提供和运营本公司的服务
・为了回答用户的咨询(包括进行身份验证)
・为了向用户发送有关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活动等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的信息
・为了进行维护、重要通知等必要的联系
・为了识别违反使用条款的用户或企图以不正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为了让用户查看和修改注册信息、删除、或查看使用状态
・为了在收费服务中,向用户收取使用费
・其他与上述使用目的相关的目的

第4条(使用目的的变更)
本公司仅在认为变更前后的使用目的具有合理的相关性时,才会变更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变更使用目的后,本公司将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

第5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以下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在未事先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除外:

・当需要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时,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
・当特别需要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时,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
・当需要协助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人执行法定职务时,且获得本人同意可能阻碍执行
・当下列事项已事先声明或提前公告,且已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提交通知时:
使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提供给第三方的数据项目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根据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接受本人请求的方式

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以下情况,该信息的提供对象不被视为第三方:
・当本公司为了实现使用目的,在必要范围内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全部或部分时
・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业务继承者时
・当与特定者共同使用个人信息时,且事先向本人通知或使本人容易得知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者范围、使用者的使用目的以及负责管理该个人信息者的名称时

第6条(个人信息的公开)
当本人要求公开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立即向本人公开。但是,如果公开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本公司可以全部或部分不公开,并且如果决定不公开,本公司将立即进行通知。此外,公开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收取每项1000日元的手续费。
・如果可能对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等权益造成损害
・如果可能严重妨碍本公司的业务正常执行
・如果违反其他法律
不论前款如何,原则上本公司不公开非个人信息的历史信息和特性信息等。

第7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及删除)
如果用户的个人信息有误,用户可以根据本公司规定的程序要求本公司更正、添加或删除(以下,”更正等”)个人信息。
如果本公司收到用户的请求并认为需要响应该请求时,本公司将立即进行更正等。
如果本公司根据前款进行了更正等或决定不进行更正等时,本公司将立即通知用户。

第8条(停止使用个人信息等)
如果本人因个人信息被超出使用目的范围处理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而要求停止使用或删除(以下,”停止使用等”)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
根据前款调查结果,如果本公司认为需要响应请求,本公司将立即进行停止使用等该个人信息。
如果本公司根据前款进行了停止使用等或决定不进行停止使用等时,本公司将立即通知用户。
不论前两款如何,如果停止使用等需要大量费用或其他原因使得停止使用等困难,但可以采取必要的替代措施以保护用户的权益时,本公司将采取这种替代措施。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政策的内容,除非法律或本政策另有特别规定,否则无需通知用户即可更改。
除非本公司另有规定,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在本网站上发布时起生效。

第10条(咨询窗口)
如果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以下咨询窗口:

地址:埼玉县北本市中丸9-211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 东洋
电话号码:042-355-2525